注册香港公司后如果在香港雇佣员工会涉及强积金,另外如果公司在香港有物业,则会涉及物业税。下面环泽就给大家介绍强积金与物业税。
强积金是强制性公积金的简称,是香港政府实行的一项政策,强制香港所有雇员成立投资基金以作退休之用,由香港公营机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监察。香港公司强积金是按雇员每月工资分层次缴纳,其比列为公司的雇员每月公司小于HKD7,100则只需雇主按雇员工资的5%缴纳;如雇员工资大于HKD7,100但又小于HKD30,000,此时雇员与雇主都按工资的5%缴纳;如雇员工资大于HKD30,000,则雇员与雇主各自缴纳HKD1,500即可。
物业税是向香港土地或楼宇的业主所征收的税项。即出租物业取得的收入减去基本费用再乘以应缴税税率15%。值得注意的是,如果香港公司有不动产出租且收入已经计入利得税,此时需要向政府申请豁免物业税。因为两种税收的税率不同不可以直接抵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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