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我们有个客户收到了香港税务局下发的代缴离境税的税表,客户递交的审计报告上体现了专利费项目,正好这个项目需要在香港缴纳利得税的征税项目,由于这家公司是香港以外的公司,香港税务局只能要求支付专利费的香港公司履行代扣代缴义务,所以税表下发给香港公司的。
客户将这个缴税事项去跟授予他们使用专利的美国公司沟通了此事,美国公司说我们赚取的钱都在美国缴税了,可以拿我们在美国的缴税凭证给香港税务局证明我们已经缴税。对客户的疑问我们又多次致电香港税务局的评税主任回复称:香港与美国没有签订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,所以这个税需要在香港缴纳;另外,即使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,也应该是在香港纳了税凭完税证明再到美国去抵税,而不是拿美国的纳税证明抵香港应缴的税。
所以国际间避免双重征税原则是在税收管辖权内纳了税,回所在国抵税,避免两个国家对同一项目双重征税。
环泽公司致力于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香港、新加坡、迪拜等地区的公司审计、报税、注册、年检、税务筹划等业务。高效、严谨、贴心的服务获得众多民营企业、上市公司和大型国企青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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