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知道香港公司如果从事的是离岸业务,也就是说利润是从香港以外获得的,按照香港税法规定,不需要缴纳香港的利得税。关于离岸的判断条件要依据每间香港公司业务的具体情况而定。
如一间香港公司为其香港的客户提供咨询服务,咨询合同是与香港客户签署的,INVOICE也是香港公司开具给香港客户的。但是咨询服务费的款项是香港客户的日本子公司支付的。这种情况下,虽然这间香港公司收款的对象不是香港客户,是香港以外的日本公司,但是实际上这笔业务是与香港客户发生的,日本子公司只是代香港客户支付款项而已。因此这笔业务依然要认定为是在岸发生的,由此产生的利润源自于香港,因此需要缴纳香港的利得税。
环泽公司致力于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香港、新加坡、迪拜等地区的公司审计、报税、注册、年检、税务筹划等业务。高效、严谨、贴心的服务获得众多民营企业、上市公司和大型国企青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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