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力度的加大,国家在很多税项实施了税收优惠政策。今天我税务师事务所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做一个简要解答。
(一)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,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(二)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,均可享受。
(三)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,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,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、多退少补。
(四)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,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,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,重新计算减免税额,多退少补。
例如:
纳税人张某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,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70万元和60万元。
1.预缴申报:
A个体工商户当年预缴个税=(70*35%-6.55)*50%=8.975万元
B个体工商户当年预缴个税=(60*35%-6.55)*50%=7.225万元
2.年度汇缴申报:
张某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,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。
减征个税=(100*35%-6.55)*50%=14.225万元
张某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个税=(70+60)*35%-6.5-14.225=24.775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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